富平公益网 民生资讯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应像治理黄色网站一样治理违规网盘、浏览器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应像治理黄色网站一样治理违规网盘、浏览器

当网盘、浏览器在AI技术加持下变得越来越“智能”,这些平台也正在为海量违禁境外影视剧、盗版影视内容的公开传播大开方便之门。

2月28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举办“新形势下文化安全法治”研讨会,介绍了《境外视听内容无序传播的文化安全挑战和应对》研究成果。研究显示,上千部含有淫秽色情、恐怖暴力等限制级内容的违禁境外影视剧、盗版影视内容,正通过片单聚合、加密分享等方式,在网盘、浏览器等平台上组织化、规模化传播,冲击社会主流价值观、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阻碍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威胁国家的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

与会专家呼吁,要拿出治理黄色网站那样的同等决心、力度与标准,从严压实网盘、浏览器等平台主体责任,坚持“零容忍、全链条、同责同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上千部违禁境外影视剧竟被做成推荐片单

大量未获许可或未经审批的违禁境外影视剧,通过网盘、浏览器等载体泛滥,夹带色情暴力元素广泛传播,与赌博诈骗等引流信息相伴而生,已经成为数字化传输下的文化安全新挑战。

记者从研讨会上了解到,在主流浏览器上搜索“美剧”“英剧”等关键词,便会出现“热搜神剧”“追剧神器”等经编辑、整理过的境外影视剧推荐片单页面,其中“美剧”“英剧”等片单页面各自高达99页,每页包括10部剧集,点击后能轻易找到上千部未经审批引进的违禁境外影视剧的观看页面和网盘下载链接,其中包含大量淫秽色情、恐怖暴力等限制级元素,毫无阻碍地呈现在用户面前。

浏览器聚合页面形成推荐片单,轻松可以找到上千部未获许可或未经审批的境外影视剧

不仅是违禁境外影视剧,大量盗版影视内容,也在网盘、浏览器中大行其道。盗版数据监测机构MUSO发布报告指出,年度全球盗版网站访问量已达2163亿次;盗版资源全面覆盖最新热映影片及热门剧集,通过网盘分享、浏览器内嵌播放及聚合应用程序集中呈现。比如,热播刑侦剧《我是刑警》上线仅13天即发现网盘盗版8.2万余条,平均每天发现约6300条网盘链接。

伴随着违禁境外影视剧和盗版影视内容的非法传播扩散,网络黑灰产业如影随形、与违规内容深度结合,形成了以流量转化为核心驱动的利益共生。社科院调研发现,侵权影视资源、擦边低俗切片及境外违规剧集常常成为诱饵,为非法网站输送稳定的访问流量;在这些违规内容的播放期间,则会出现弹窗推送、贴片广告、标题诱导及跳转链接等承担导流功能,最终通过赌博平台及诈骗页面完成资金转化与利益回流。违法内容传播链条与非法获利链条在运作过程中相互咬合,形成了可复制、可扩张的产业化运作闭环。

某浏览器“找剧神器”功能整合了大量未经引进的违禁境外影视剧

“浏览器、搜索引擎与网盘服务在违禁境外影视剧、盗版影视内容等传播链条中承担入口、聚合与存储分发等关键功能。相关平台所具备的高容量与便捷分享能力,正在共同塑造违规视听内容渗透的新型路径,已有组织化与规模化趋势。”研究成果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室副主任周辉表示。

多维度风险叠加危害文化安全与青少年成长

周辉指出,在浏览器检索、搜索聚合、网盘存储、社交转发等技术手段的共同支撑下,违禁境外影视剧、盗版影视内容的获取门槛显著降低,传播链条被极致压缩,风险扩散速度呈几何级数增长。侵权盗版、色情低俗、赌博诈骗、意识形态偏见及人工智能生成的异化内容往往交织共生,已经演变为国家文化安全及衍生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秩序维护及知识产权保护同步承压的系统性难题。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因此面临严峻挑战。《第6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截至最近一次调查,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96亿,互联网普及率97.3%。在未成年人高比例接入互联网的背景下,大量违禁、盗版内容通过网盘、浏览器规模化传播,通过网盘口令分享、资源群组转存等私域传播方式,使暴力、血腥、色情等违规内容轻易触达未成年人,长期接触易导致未成年人行为模仿、价值判断偏移,同时固化“内容免费”的错误认知,消解尊重正版、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

“像治理黄色网站一样治理违规网盘、浏览器”

事实上,我国监管机构一直在加强相关领域的合规治理。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的“剑网 2025”专项行动明确提出,将网络存储与传播领域作为版权整治重点,并强调要有效加强浏览器、搜索引擎、网盘商业模式的版权监管。

针对当前的现状与形势,社科院研究成果建议,要拿出治理黄色网站那样的同等决心、力度与标准,坚持“零容忍、全链条、同责同罚”,从严压实网盘、浏览器等平台主体责任,应围绕立法完善、执法严格、司法保障、平台自治与社会共治五个维度展开,如设定合规义务清单,要求网盘、浏览器等平台履行主动识别、拦截义务;强化全链条穿透式监管,建立内容审核、版权执法、反诈治理等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损害赔偿规则并提高侵权成本,统一裁判尺度并明晰算法推荐责任边界;行业协会应制定安全治理规范,推动“黑名单特征库”共建,实现“一端发现、多端联控”。

以上建议,得到了与会专家的一致认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昕副教授表示,在新的技术条件和商业模式下,境外视听内容无序传播作为网络内容治理领域的一个长期问题,也出现了新的变化,要求平台等主体落实内容治理责任,仍是关键及相对可行的策略。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财经法学》副主编刘权教授指出,境外视听内容无序传播在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时代会产生更大的社会危害;平台应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努力通过技术手段、大数据分析等对视听内容进行必要的内容审核,发现违法的视听内容应通过断开链接、删除作品等方式及时处置,并对违法违规的用户实施罚款、封禁账号等处罚。为了使政府监管部门及时发现无序传播视听内容的信息,可以尝试建立健全举报制度;为了解决违法成本低、收益大的问题,对于某些领域的视听内容无序传播,可以建立重罚制度,以起到有效的震慑和预防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龑教授认为,要划定文化安全的范围,对文化传播安全引发的文化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适当利用制裁与反制裁手段,打击跨境供应链与非法金融链条,境内外协同治理、重点治理。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田川秘书长表示,文化安全不是抽象概念,而是与未成年人保护、版权秩序、意识形态安全紧密相关的系统性风险;面对技术演进与内容形态的快速变化,法治必须从“事后处置”走向“前瞻防控”,呼吁构建“五位一体”的跨境内容治理体系,筑牢数字时代文化安全防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闫文光讲师指出,通过浏览器、网盘传播的境外违禁视听内容,已经成为诱导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隐形推手”,甚至部分内容暗藏西方错误价值观输出、抹黑我国国情的不良导向,直接威胁到我国的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必须从严压实网盘、浏览器等平台的主体责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和全链条的治理,让所有平台都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内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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