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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制度被指背离其设立的初衷,成为部分企业剥削劳动者的工具。
劳务派遣问题已经连续两成成为全国“两会”期间的热议话题。今年,有全国政协委员表示,在现行规定中劳务派遣制度只适用临时性、过渡性、辅助性的工作。但目前该制度已被滥用,变成一种普遍的用工制度,损害广大劳动者权益,建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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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制度连续两年成全国两会焦点
政协委员:劳务派遣成为剥削劳动者收入的工具,建议废止
据不完全统计,在最近两届全国“两会”上,劳务派遣制度成为热议话题,代表委员们表示,劳务派遣制度已经背离其设立的初衷,建议彻底整治,甚至废除这一制度。
王雁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雁接受采访时表示,一些企业和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规避法律风险和逃避社会责任,普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将原本应由正式员工承担的工作转嫁给劳务派遣工,从而实现了“用人不养人”的目的。
一些单位违反规定,另出资或通过所属单位、个人注册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自我派遣。还有企业采用“假外包、真派遣”的形式,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逃避法律规制。部分企业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大范围使用劳务派遣工,违反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规定,超比例用工现象严重。
王雁指出,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性,建议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和规范,彻底整治劳务派遣滥用乱象,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周世虹
今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受访时指出,目前,劳务派遣行为已背离“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实质,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
周世虹指出,更为严重的是,劳务派遣制度被滥用,已成为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赚取利润、减少用工成本,克扣和剥削劳动者收入的手段和工具。更有甚者,一些企业通过“逆向派遣”强迫员工转换身份,以规避劳动用工责任,减少单位用工管理成本,严重违背了“同工同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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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问题十多年前已存在 央企成重灾区
所谓劳务派遣,简单来说就是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但劳动合同却是和另外一个单位签订,由签订合同的这家单位派遣到你现在的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满足企业灵活用工需求以及促进劳动力市场流通,在实践中却逐渐沦为资本逐利的灰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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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报道,早在十多年前,劳务派遣问题就已浮出水面。
第一财经调查发现,“央企成了劳务派遣重灾区”。第一财经2012年的报道称,劳务派遣现象在一些大型企业和央企中尤为明显,成为企业故意压低工资支出的解决办法。第一财经援引当时的报道称,当年劳务派遣员工的数量超过2000万人,也有统计称总数已超过6000万人,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问题,《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专门修订,并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劳务派遣只能使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类岗位上。其中,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同时,人社部又出台《劳务派遣若干规定》,提出辅助性岗位不超过10%的规定。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近四个月后,有调研发现仍有6成国企岗位使用劳务派遣。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基于20座城市的整体数据完成了一项调研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国企和外企是劳务派遣的“重灾区”,超过6成的岗位均是劳务派遣工,民企仅有3成多的企业使用这种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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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为何受企业追捧?
原因其实很简单:省钱,减少纠纷,避免承担责任。
首先,劳务派遣员工比正式员工相比,同工不同酬,薪资更低。
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曾多次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多地调研。执法检查组发现,不少企业甚至事业单位在用工时违反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在重点岗位上长期使用派遣工的情况泛滥,“说透了就是在用低廉的价格来获得低成本的劳动力。”
据澎湃新闻报道,南方某市政府2010年一项涉及多个行业的调查显示,当时被调查企业中派遣工的工资是正式工工资的48.1%。也有报道显示,派遣员工平均薪资多为正式员工的60%。
另外,劳务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和绩效奖金等福利普遍缺失。
年终奖和福利方面,不少企业只给正式员工发,不给派遣员工发。五险一金方面的差距最大也最为确定,一些企业给正式员工上五险一金,而只给派遣员工上三险,更多企业则压根不给派遣员工上社会保险。保险方面最普遍的情况是派遣公司给派遣员工买商业工伤保险,一个月20块钱左右的那种。除此之外的保险派遣工一概不享受。
根据有关统计,如果按照社保缴费最高基数来计算,企业需要额外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等五项费用是职工工资的近四成。也就是说,一个正式职工如果名义工资是1万元,企业需要支出将近1.4万元。由此可见,使用派遣员工可以大幅降低用人成本。
最后,劳务派遣可以大幅降低用工单位的风险。
劳务派遣方式实质系三方关系,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换而言之,若出现劳动纠纷,则由派遣单位出面调解,派遣单位成为劳动者与接受派遣单位的屏障,这将大大降低接受派遣单位的用工风险,减轻企业的工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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