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公益网讯 8月9日,云南玉溪警方接到报警,称中心城区某路口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小轿车内有两名驾乘人员,驾车的赵某某与副驾王某均浑身酒气。
经调查,两人前晚与朋友聚餐并饮酒,次日凌晨仍选择驾车出行。王某先驾车载赵某某,途中更换驾驶者,赵某某无证且醉酒驾驶,逆向行驶时撞上了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吕某。
事故发生后,赵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140.4mg/100ml,属醉酒驾驶。
在医院接受血检时,赵某某突然下跪向被撞的吕某祈求原谅。
经交警认定,赵某某无证、醉酒且逆向行驶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 内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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