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据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节目报道,南京市民王女士夫妇今年7月通过中介租下一处住房,租期一年,已支付押金及三个月租金,于8月1日正式入住。然而入住仅数日,房东上门维修时发现王女士怀孕,随即要求其一周内搬离,理由竟是当地有“借死不借生”的风俗。
经社区调解,房东虽同意王女士继续租住,但出具了一份《房屋租赁补充告知书》,其中规定:租赁期内不得在房屋内生产及坐月子,不得留宿月嫂及月子护理人员,不得摆放月子医疗设备及产后康复器械,并要求王女士在预产期前30日告知待产及月子休养地点,同时提供月子中心订单或其他住所证明。
王女士表示,看到补充协议后她和丈夫都十分震惊,认为其中多项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律师指出,我国法律并无禁止在出租房内怀孕、生产或坐月子的规定。房东单方面提出的补充协议,在合同签订后额外增加了租客义务,限制了其对房屋的正常使用权,王女士有权拒绝签署。若房东坚持要求其搬离,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构成违约。王女士有权要求退还全部押金及剩余租金,并可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目前,王女士已重新找到住所,原房东同意赔偿违约金及搬家费。
8月20日,话题#房东赶走怀孕租客称借死不借生#登上微博热搜榜首,引发广泛讨论。有网友认为“破除封建迷信很有必要”,也有网友分析称,房东可能出于现实顾虑,担心孕妇在房内出现意外情况会归责于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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