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公益网 民生资讯 医护未检查即判断喝农药老人死亡 能力有限不是理由

医护未检查即判断喝农药老人死亡 能力有限不是理由

5月1日,重庆巫山县一老人因家庭矛盾喝农药,数小时后被家人发现,家人拨打120急救电话。老人家属称,急救人员赶来与家人沟通后,没有进行专业检查,就宣布老人已死亡,随后离开。而在家人准备料理老人后事时,发现他还有呼吸,于是第二次拨打120,随后老人被送医抢救。5月5日老人离世。家属认为医院对老人离世应承担责任。

5月11日,重庆市巫山县发布情况通报称,通过调查,针对昌泰中医院相关医护人员涉嫌“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由于不负责任延误诊治”的行为,我县有关部门已于5月7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昌泰中医院及相关医护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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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名急救人员的行为令人匪夷所思。老人家属称,“两名医护到场后仅在门口观望,全程没有进门,只是在门外看了看,就当场宣布老人已经死亡,还说‘人的颜色都变了’。”网传视频中也看到,医护人员确实没进屋,在门口观望了一下,转身就走了。

《医师法》明确规定,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医务人员拒绝急救处置,或者由于不负责任延误诊治,将受到警告、暂停执业,甚至是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当地在情况通报中为这两名医护“辩解”,他们之所以选择“自行离开”,是因为“救护能力有限”。但问题是,救护能力根本就不能成为急救人员放弃施救的理由。医务人员执行急救任务,代表的是公共急救资源,给病患提供及时、专业、有效的急救服务,不仅是职责所在,也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即便自身能力不足,也要做力所能及之事,而非自行离开。

具体而言,医务人员即使无法第一时间解毒,也应该马上给老人提供最基础的生命支持,比如评估老人的生命体征,检查他的意识、呼吸、脉搏、瞳孔——这是判断患者是否死亡最基本的操作,也是法律要求的底线。

如果有必要,还要根据老人当时的状况,给他清理呼吸道、保持气道通畅、进行心肺复苏——这些都是最基础的急救措施,也是任何持证急救人员都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不存在“能力有限”的状况。

而巫山这两位医护是怎么做的呢,只是在门口观望,全程都没有进门,这种冷漠和不专业的态度,简直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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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到,这位老人喝农药不治身亡,家属可能也脱不了干系,不能把锅全甩到医护人员身上。在他们看来,老人可能因为家庭矛盾才寻短见,被发现有呼吸送去医院,本来有望救回来,但家属最终放弃治疗。由此推断,家属这种不想救的心态,多多少少也影响了第一时间抵达现场的医务人员,后者也觉得救人费劲又麻烦,双方有意无意的“合谋”,造成了老人的悲剧。

不可否认,这种“默契的放弃”,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不排除有医护人员觉得,既然求死的人不想活,家属不想救,何不做个“顺水人情”。但具体到此事,光是从家属最终放弃治疗,就认为人家从头到尾都不想救,未免过于武断。如果一开始就“不想救”,他们何必打120?

更关键的是,老人家属的态度和急救人员的问题,完全是两码事。退一万步说,只要到了现场,哪怕家属阻挠,急救人员也要行使自己的职责,用专业技术去对抗死亡。

说到底,这起事件不是一起普通的医疗纠纷,它涉及的是急救伦理底线的失守,暴露的是急救流程监管的缺失。巫山县已经对涉事人员立案调查,但是如何通过行车记录仪、执法记录仪、病历记录等手段实现有效监管,还值得整个社会思考。只有通过健全的制度来约束急救人员,为每个人的生命保驾护航,才能让人安心。 内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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