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公益网 民生资讯 两部门: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 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

两部门: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 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5〕252号)。通知指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如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证券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应在境外上市发行结束或超额配售完成之日前获得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并应符合相关跨境资金管理规定。 内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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