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公益网 公益资讯 珠中江联手防治固废污染!区域协同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珠中江联手防治固废污染!区域协同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18日上午,珠中江三市在江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在三市同步施行。据悉,珠中江三市通过区域协同立法,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作,为珠西都市圈及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发展营造有利的生态环境。

新闻发布会现场。

珠中江三市同处珠江口西岸,是一个紧密相连的生态共同体。在环境保护领域,三市已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了一定程度的区域协同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有益经验。近年来,随着珠中江三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增长,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固体废物产生量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跨区域流动和污染扩散问题日益突出,给区域生态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加强固体废物污染协同防治已成为三市必须面对和重视的问题。然而,目前各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侧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局部治理,缺乏对区域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的统筹考虑和协调行动,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固体废物污染扩散和防治问题。

今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统筹指导下,珠中江三市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立法,三市“同向奔赴”,凝聚“1+1+1>3”协同合力,在“立法形式、立法过程、立法内容、法规审议”等几个方面高度协同。据介绍,“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三市法规均定于2026年1月1日施行,同步推动法规落实,便于在执行层面同步发力,实现区域协同的立法目的。

据介绍,珠中江三市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协同立法,是在三市已有相关综合性立法的基础上,重在构建三市认可的区域间生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凝聚合力。三市协同规定采用同一文本,不分章节,共十八条,侧重构建三市间协调联络、规划衔接、设施互补、信息互通、利用共享、技术互助、应急协作、执法协同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协作机制。

珠中江三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三市人大常委会将从实施筹备、宣传普及、协同监督等方面系统发力,推动法规落地见效。发布会上,珠海、中山、江门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规定》出台后,将从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工作机制、细化行政管理区域协同机制、加强区域行政执法协同行动等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共同筑牢跨区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屏障。 内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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