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公益网讯 近日,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太平村村民王喜民因一场误会,其银行账户被错误冻结近一年,金额高达60万元,给其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这一事件源于一起民事诉讼中的同名同姓误认,经过二审庭审,法院已确认王喜民并非该案的正确被告,但账户解封问题仍需等待法院进一步处理。
王喜民,一位53岁的农民工,长期以外出务工为生。去年8月,他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无法正常使用,微信零钱也被司法冻结。经查询,他得知自己的账户因涉及一起在新疆哈密市的民事诉讼被法院冻结。然而,王喜民从未去过哈密市,也不清楚自己为何会卷入这场官司。
这起民事诉讼的原告陈先生在提起诉讼时,提供了错误的被告信息,将与案件无关的、与实际被告同名同姓的德惠市王喜民误认为是案件被告。哈密市伊州区法院据此裁定查封、冻结了王喜民的银行账户存款60万元或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这一误冻给王喜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由于账户被冻结,他无法外出打工,因为工资和农民工补贴都是打到自己实名的卡里的。王喜民曾尝试联系法院和当地服务热线反映情况,但均未得到解决。他甚至想过自己跑一趟哈密,但路途遥远且无法使用银行卡与电子支付的状况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幸运的是,王喜民的遭遇得到了律师张理智的关注。张律师决定免费为其代理维权,经过了解核实,他确认了这是一场因同名同姓导致的误冻事件。随后他帮助王喜民参与了二审庭审。
在二审庭审中,合议庭总结了该案的争议焦点,并让原审原告陈先生通过摄像头辨认德惠市的王喜民。陈先生看后明确表示,他不是自己要起诉的王喜民。该案第三人亦不认识德惠市的王喜民。审判员宣布,根据举证质证情况及原审原告、被上诉人的辨认,确认本案一审判决中载明的王喜民并非本案诉争法律关系涉及的王喜民,本案在二审中不再进行实体审理。
尽管法院已经确认了王喜民的身份错误,但其账户的解封问题仍需等待法院进一步处理。庭审结束后,张理智律师请求审判长立即解封王喜民的账户,但审判长答复称庭后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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