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公益网 民生资讯 老人为救孙砍人获刑,改判正当防卫后申请国赔不过分

老人为救孙砍人获刑,改判正当防卫后申请国赔不过分

为救孙砍伤醉汉的老人将申请国赔,该赔吗?

据红星新闻报道,为了救出被醉汉扼颈的孙子,七旬老人杨成杰持刀将醉汉砍伤,被认定正当防卫2年后,杨成杰决定提起国赔申请。杨成杰的儿子杨先生称,因为老人年事已高经常生病,申请国家赔偿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缓解经济压力。

此案发生于2017年8月底,与杨成杰同村的村民杨某全饮酒后,用地上石头打砸杨成杰家厨房。杨成杰未满8岁的孙子出门查看时,被杨某全拿着石头追赶。杨成杰手持钩刀追赶上前,发现杨某全正用手掐住孩子的脖子,于是他大喊让杨某全松手,但杨某全不肯。

为救已经脸色发青的孙子,杨成杰用勾刀砍向对方,一共砍了三刀,前两刀砍在了杨某全脚上,第三刀砍在了杨某全手上,杨某全这才松手。

同年9月,杨成杰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因年龄超过70岁不执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经鉴定,杨某全所受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其向杨成杰一家提出索赔,但遭到杨成杰及家人拒绝。

蹊跷的是,事发两年后,杨成杰突然被刑拘。2020年11月,临高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原告5.7万元。杨成杰上诉后,2021年3月,海南二中院二审改判杨成杰有期徒刑8个月,并赔偿原告5.7万元,罪名维持故意伤害罪不变。

刑满释放后,杨成杰在家人的支持下决定继续申诉,终于在2022年6月,海南二中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2023年5月,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成杰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其没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回顾此案,仍让人不胜唏嘘。一审、二审认定杨成杰犯故意伤害罪的理由是,砍完第一刀后,杨某全已经松开掐住小孩脖子的手,杨成杰却没有停手,此后的两刀,系出于泄愤目的,不属于正当防卫。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很大争议。有法律人士指出,“在此案件中,当事人持刀砍人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没有明显的停顿,把一个连续连贯的动作切割开不符合人之常情”。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中也指出这一点,“立足于杨成杰当时所处具体情境和恐慌、紧张的心理”,他认为不法侵害仍有可能继续进行,继续持刀砍击对方,符合一般人的心理和行为反应,“不必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

几经周折,检方认为杨成杰不存在故意伤害的事实,说明其无罪,也算是沉冤昭雪。时隔2年,杨成杰如今申请国家赔偿,能拿到赔偿吗?

按照《国家赔偿法》有关刑事赔偿的规定,杨成杰一二审均被判故意伤害罪,改判无罪前已服刑完毕,显然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

《国家赔偿法》还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本案中,临高县人民检察院是2023年5月19日认定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的,可以理解为杨成杰是在这天知道自己被判无罪,算起来仍在两年时效内,这时候申请赔偿完全没问题。

梳理相关新闻能发现,过去几年中,类似故意杀人、伤害罪被改判正当防卫后,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成功的案例并不少。

2019年,河北保定哥哥保护妹妹打死妹夫一案中,哥哥被改判正当防卫后,获得国家赔偿32万余元;2021年,“丽江反杀案”当事人唐雪获国家赔偿18万元。

杨成杰为救孙子砍伤醉汉,后无端被关押了数百天,身体和精神备受煎熬,现如今要求国家赔偿,合情合理。经济上的补偿虽然有限,无法完全弥补他所受的伤害,但对于他和他的家庭来说,也是一种安慰。

再者,相关部门积极赔偿,对后面的办案人员也是一种敦促。

虽然这几年立法上完善了正当防卫条款,但实践中仍时不时有正当防卫案件被当作犯罪处理,很多被纠编的案件,都离不开舆论的参与。

曾有学者指出,正当防卫的认定,是一项高难度的“司法作业”,非常考验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水准,尤其是对法官的解释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如果司法人员缺乏规范的法理训练和必要的担当,或偏重于具体纠纷的解决,就容易滑入“谁死伤谁有理”的惯性思维。

如果冤案受害者可以得到国家赔偿,可以倒逼司法机关更新观念,在办理类似案时更加慎重,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也就少一些人蒙冤入狱。(来源:胡思侃) 内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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