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公益网 民生资讯 醉酒邻居上门打骂闹事,屋主还击被判6个月太离谱

醉酒邻居上门打骂闹事,屋主还击被判6个月太离谱

醉汉私闯民宅,扬言要搞死屋主,还一直用下流语言辱骂屋主的家人,并动手把屋主打成手指骨骨折,屋主反击后,闹事的醉汉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屋主却被判刑。湖南永州市道县向明村的何正能,对自己的遭遇一直无法理解。

据红星新闻报道,事发当日何正能夫妇在家中看电视,村里醉汉何某辉上门闹事并辱骂何正能妻女,何正能看到何某辉喝醉,便劝告其回家,不要酒后闹事。夫妻俩多次尝试劝离,两次报警,联系何某辉的家属,但都未能阻止何某辉恶

何某辉先是用石块砸墙,后又解开何正能家大门的铁门闩进入院内,将铁闩砸在客厅桌子上。何正能将他从客厅劝出,请出大门。这期间何某辉仍不断地辱骂。何正能妻子气不过,从院子中拿起一个扁担作势驱赶。何某辉则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棍,重重地打向何正能。何正能的右手被打中,他赶紧退回院子里,躲过了第二棍,随后夺过妻子手中的扁担进行还击,将何某辉打倒在地,并朝何某辉的左腿打了一棍。

当日,何某辉到医院检查,发现其左胫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左手第3、4掌骨及右手第5掌骨骨折,后被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和二级。何正能右手中指远节指骨骨折,损伤程度是轻微伤。

醉酒邻居上门打骂闹事,屋主还击被判6个月太离谱插图资料图,来源:视觉中国

正是补的那一棍,让何正能身陷囹圄。法官认为,何某辉倒地后,何正能再次举起已放下的扁担打何某辉的左小腿,致使何某辉轻伤,其行为体现出主动攻击的意图。最终,法官判他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这一判决不仅让当事人困惑不解,也让广大网友深感困惑。有人在评论区问道:一个酒醉的人来家里辱骂闹事,劝也劝不走,报两次警也没处理好,他还拿木棒打人,这时候当事人该怎么办?难道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让他把自己打死?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其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根据本案的现场情况看,何某辉酒后多次闯入何正能家,辱骂、威胁并动手打人,其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不法侵害。在此情况下,何正能为了制止侵害,夺回妻子的扁担进行还击,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法院认为,何正能在何某辉倒地后继续击打其腿部的行为,属于主动攻击,然而正当防卫相关规定里提到,“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何正能用扁担反击,是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虽然何某辉多处骨折构成轻伤,但冲突的过程其实只有十几秒,这种情况下,普通人难以精准控制自己的反击力度。当时何某辉虽躺在地上,但肉眼看不出他伤得如何,何正能害怕他爬起来继续攻击,顺势补上一棍,是一个人在危险状态下的正常反应。

有网友总结,如果按照法官的说法,当事人行使正当防卫权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必须在冲突中保持足够的冷静和理智,双方输出方式和次数须致不什先动手,你只要比对方多打一下就算故意伤害,比对方打得更重也算故意伤害,要做到比对方打得晚、打的次数少、打的力度更轻,停手及时。

这番总结并不准确,更多是戏谑的成分,但也反映出人们对判决结果的不满和担忧。

醉酒邻居上门打骂闹事,屋主还击被判6个月太离谱插图1资料图,来源:视觉中国

此外,据何正能说,当时冲突的全过程都被家中的监控录了下来。在事情发生后,视频被警方拿走。可当视频再次出现在法庭上时,却出现多处卡顿,其中把何某辉扔石块和瓷砖的地方进行了剪辑,对方很多骂人的话进行了消音处理,明被人辑过他认,视被辑理,明大折,导致法院作出对他不利的判决。他的这一疑问,也需要相关部门回应。

新闻报道里还提到,何某辉在村里劣迹斑斑,喜欢到处闹事,却没受过处罚。他曾将别人家中的大门用刀砍坏、非礼村里的妇女,被反抗后还拿着刀追人家。有村民说,她曾差点被何某辉强暴,在反抗逃跑的过程中,对方拿着石头把她的头打流血,村支书帮忙报的警,头部后来缝了八针,何某辉后来也没受到处罚。

如果村民的说法属实,何某辉曾经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此次何正能的遭遇,势必会让村民们陷入恐慌。如果闹事者可以肆意妄为,反击者却要受到法律制裁,那前者的气焰岂不是更嚣张?以后村民若再被他挑衅、欺负,要怎么应对,难道只能有多远躲多远?

法律的目的不仅是惩处罪,更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何正能的反击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这不仅关系到他个人的清白,更关系到司法公正。只有公正的判决,才能还村子一份安宁,让人们行使正当防卫时无后顾之忧。 醉酒邻居上门打骂闹事,屋主还击被判6个月太离谱插图2内容举报

  • 海报
醉酒邻居上门打骂闹事,屋主还击被判6个月太离谱插图3
醉酒邻居上门打骂闹事,屋主还击被判6个月太离谱插图5
海报图正在生成中...
协会声明:本文转自官方媒体或协会发布(除网友投稿)。本文链接:https://www.fpgynews.com/20190.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