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公益网讯 7月20日,陕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前东莞市公职人员黄某杰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并已于7月12日执行。
据悉,黄某杰,1982年出生,原系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门分局科员。其伙同他人进行毒品贩卖、运输活动,涉及毒品数量巨大,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黄某杰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黄某杰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黄某杰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内容举报